根據馬來西亞「第二家園」計劃官網,只要是馬來西亞的承認的國家的公民都可以申請。申請者能夠攜帶配偶、60歲以上的父母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孩子一起前往馬來西亞居住。
申請時,申請人必須證明擁有至少500,000令吉(約94萬港元)的流動資產,及每月10,000令吉(約19,000港元)的海外收入(即在馬來西亞以外的收入)。
申請獲批時,申請人必須開設300,000(約56萬港元)令吉的定期存款戶口;一年後,可提取150,000令吉(約28萬港元)作買房買車之用,及子女在當地的教育、醫療開支。由第二年至終止參與計劃為止,必與保存至少150,000令吉(約28萬港元)。(不過香港人較多是「磚頭控」,最終選擇買樓收租為多。其次,大部份港人心儀吉隆坡市中心新樓,特別是鄰近地標建築物雙子塔,但其實越近雙子塔,樓價越貴)
此外,申論人還必須提交體檢報告、為自己和家人購買當地認可的醫療保險及繳交保證金。